從2010年1月1日起,本市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失業人員(以下簡稱“失業人員”)其醫療保障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享受與城鎮職工相同的門(急)診大額醫療費、住院及門診特殊病、大額醫療費救助待遇。同時停止執行失業保險基金向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按月發放門診補助費制度。針對市民關心的一些關心問題,市人力社保局進行了詳細的解答。
問:領取失業金人員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后能夠享受哪些待遇?
答:根據市政府《關于調整完善社會保險制度的意見》(津政發[2009]46號)文件規定,自2010年1月1日起,我市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失業人員(以下簡稱“失業人員”),其醫療保障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享受與城鎮職工相同的門(急)診大額醫療費、住院及門診特殊病、大額醫療費救助待遇。同時停止執行失業保險基金向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按月發放門診補助費制度。
問: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本人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答:正在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人員,應與所在區縣失業保險管理部門核對本人身份證件及相關參保信息,對于本人基本信息有誤的,應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及時修正。對于基本信息無誤的,與區縣失業保險管理部門簽訂《失業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協議書》,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協助區縣失業保險管理部門辦理社會保障卡。如在原工作單位已辦理過社會保障卡的,應主動申報,可繼續使用。如若社會保障卡發生損壞、遺失等情況,由本人負責按現行的社會保障卡有關規定重新辦理。
一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在申請辦理失業金申領登記手續時,按照上述程序向區縣失業保險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簽訂相關協議。
問:參保費用是多少?個人需要繳費嗎?
答:參保費用由失業保險基金擔負,個人不繳費,在領取失業金期間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年限計入本人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由各區縣失業保險管理部門向所在區縣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分中心統一申報繳費。參保費用標準為:按照我市社會保險低繳費基數的7.3%繳納;另按照每人每年200元標準繳納大額醫療救助費。以2009年為例,全年共需繳納1303.76元。其中含大額醫療費救助200元。
問:從什么時候起能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具體待遇標準是什么?
答:失業人員申請辦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手續后,次日即可享受相應的醫療待遇。具體待遇標準如下:
1. 門(急)診:報銷一個醫療年度內發生的800元以上5500元以下的門(急)診醫療費用。報銷比例:一 級醫療機構報銷75%;二級醫療機構報銷65%;三級醫療機構報銷55%。
2.住院:一 級醫療機構起付標準800元;二級醫療機構起付標準1100元;三級醫療機構起付標準1700元。起付標準以上至5.5萬元以下的醫療費用報銷85%;5.5萬元以上至15萬元以下的醫療費用報銷80%。
3. 門診特殊。1300元以上至5.5萬元以下的醫療費用報銷85%;5.5萬元以上至15萬元以下的醫療費用報銷80%。
4. 大額醫療費救助:同一年內累計超過15萬元至30萬元的醫療費用, 報銷80%。
問:申請享受醫療保險待遇時應辦理哪些手續?
答:1. 門(急)診大額醫療費補助:參保人員進行門(急)診就醫時,應主動出具社會保障卡,就診醫療機構將自動完成醫療費用核算。
2. 住院:在本市聯網醫院住院,應在住院5日內,攜帶社會保障卡、身份證直接到醫院醫?妻k理住院登記手續。以下幾種情況,應在住院前或住院5日內,由本人或委托人到社保分中心辦理住院登記:在本市未聯網醫院住院的;轉診轉院的;參保人員上次住院費用未結算又再次住院的。登記時填寫《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住院待遇資格確認書》,同時住院患者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社會保障卡》、《身份證》原件;
②《住院證》(需加蓋醫院醫?普拢;
③上次住院未結算的需攜帶上次住院醫院提供的費用證明(加蓋醫院醫保章)。
3.門診特殊。簠⒈H藛T應到本市給定的門特登記診斷醫院進行診斷。對確診為“門診特殊病”的,診斷醫師根據診斷結果據實填寫《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病種登記審批表》(以下簡稱《審批表》),醫?乒ぷ魅藛T核實確認后,告知參保人員在規定期限內到醫院領取《審批表》。
4.大額醫療費救助:參保人員在聯網醫院,因住院、門診特殊病刷卡就醫而發生的醫療費用,進入大額醫療費救助支付范圍的,個人只交納個人應負擔部分,大額醫療費救助資金支付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參保人員個人全額墊付的住院、門診特殊病費用進入大額醫療費救助支付范圍的,由個人向社保分中心申報。
問:什么情況下不能再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應注意哪些事項?
答:(一)失業保險待遇期滿的;
(二)重新就業的(含自謀職業、靈活就業辦理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手續的);
(三)服兵役的;
(四)移居境外的;
(五)死亡的;
(六)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
(七)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八)其他原因終止失業保險待遇的。
失業人員若連續三個月未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失業保險管理部門將中止其醫療保險費繳納資格,待重新辦理申領手續之月起,恢復其繳費資格和藥費報銷,在此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失業人員本人承擔。